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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再见,32


  快10点了,教室里就剩我和周翔。

  我想和他说点什么,可是也没有什么好说的。

  我和他不熟,开学时班主任打算找个男生当班长,选中了他,我嘀咕:“凭什么啊,我才是第一名。”

  没想到老师听到后就改命我为班长。

  总觉得自己抢了他的东西,从那以后没和他有过来往。

  现在这个气氛根本看不进去书,但我们俩谁也不抬脚走人。

  我看看黑板,上面语文老师写的字儿还规规矩矩地躺在那里。

  我希望遇见一个丁香花一般的姑娘……撑着油纸伞独自走在悠长的雨巷……

  我还是比较喜欢毛爷爷的千里风光。

  我想起小时候在家乱翻东西的时候翻到了我爸上学时候的笔记本。他是个酸掉牙的文艺青年,笔记本上都是摘抄诗词美句,都是雨巷那种风格。

  我看着那个本子上的句子直起鸡皮疙瘩。

  上面还有一封信,开头收信人写的是——达玲,冒号。

  内容就是很久不见甚是想念之类肉麻兮兮的话,我没仔细看,因为我沉浸在发现我爸小秘密的喜悦之中。

  “妈!”我坐在柜子前大喊,“我爸偷偷给别人写信!是情书!叫达玲!这个名字一定是个女的!”

  我妈不在家。

  我爸走过来给我解释半天说这是孙中山写的信,达玲是亲爱的的意思,巴拉巴拉……

  听不懂,孙中山的亲爱的叫达玲吗。

  这不重要。

  哼,这都是他的借口。

  我在学了darling这个单词之前长达几年的时间里一直拿这个作为把柄要挟爸爸,他也因此心甘情愿地被我打压着。

  现在想想他当时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——老爸是演技派。

  后来很多我以为自己掌握天机的时候,不过是他们在陪我演一场心知肚明但不戳破我的戏而已。

  刚开学没有安排值日生,擦黑板的任务就落在我这个碌碌无为的班长身上,这是我唯一能说出口的为这个班贡献的事情了。

  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为班里擦黑板,我走到讲台拿起黑板擦开始擦起来。

  虔诚的。

  原来这种难受的感觉是舍不得。

  我舍不得和蔼的班主任,舍不得牛苏,舍不得这个班,舍不得那个座位,甚至舍不得擦黑板的习惯,如果牛苏知道了,一定嘲笑我是劳碌命。

  不过才半个月而已。

  “我擦吧。”就在我愣神的时候周翔走到了我身边,他伸长胳膊把我手里的黑板擦拿掉。

  离得很近,我有些不好意思,赶紧抽掉手说,你擦就你擦。

  那时候还没有关于擦的流行语。

  很久没有过不好意思的时候了。

  差点忘记自己还是个女生。

  我一只胳膊枕着讲桌,右脚放在左脚后,悠闲地靠着讲桌,瞥一眼周翔,他有点帅。

  我相信我也是。

  一股晚风从窗户吹进来,带着夏天的味道,很舒服,我的刘海也随风晃动。他大手一挥,铺天盖地的粉笔末被风卷到我脸上,鼻孔,眼睛里——我被呛的直咳嗽,满脸通红。

  帅不过三秒。

  我还是回位子上吧。

  周翔擦完把黑板擦放在讲桌上朝我走过来。

  “你知道33班在哪吗?”他先开口。

  我刚想回答,他又指着我头发说,你头上都是粉笔末。

  我看看他的头发,说,你也是。

  “你别动,我给你打掉。”他轻轻拨动我的头发。

  我来不及心跳加速,因为我在想头发是什么时候洗的,油不油。

  明天,我要去一个地方,到那之后我这个出油大户将开始一个星期洗一次头的生活。

  他停下来,开始拨自己的头发。

  “你别动,我帮你。”

  我使劲拍他的头。

  他愣了一下,又伸手使劲拍我的头。

  我又用力拍了他两下。

  他又拍了我两下。

  “你把我打傻了!”我站起来一只手扯住他的胳膊,另一只手不停地拍打他的头。

  10点的铃声响起来,我松手后赶紧拿书挡住我的头。

  “傻样儿。”他走开,背起书包,“要锁大门了。”

  我收拾好书包,把那个馒头也装进去。

  这个座位空空的,什么也没有了,像我当时第一次来的时候。

  座位是按成绩顺序由学生自己选的,我用第一名的优势在座次表上选了这个风扇底下的位子。

  我看着它,它看着我,大家都不动声色。

  周翔在教室门口等着,我把灯关掉,门锁好。

  我会更好的。我对这个黑漆漆的教室说。

  “33班好像在立雪楼一楼,新开的一个班。”我告诉周翔。

  “哦,明天找找。”他走的很慢,“你说那个班叫什么班呢,比平行班好一点,又比加强班差一点。”

  “想这么多干嘛,就叫33班啊,你还能说它是中间班或者不差不好班。”书包很重,所有的书都装走了,我担心它把我压的长不高,两只手放在屁股后面托着书包,“你比我好吧,我是插.进2班,你们33班是新组建的。”

  “也是。我到里面还能争取当个班长,不过你是不可能了。”他开玩笑地说。

  我当然不可能,人家班长早就选好了,何况我到了那儿应该是最后一名。

  是的,最后一名。

  他接着说:“即使做不成老大,也不能混得太惨啊。”

  “嗯。”我抬头看着他的眼睛,认真地答应。

  我这十几年到哪儿也没有混惨过。

  俩人走到车棚把自行车推出来,在学校门口分道扬镳。

  周翔扶着车对我说:“我其实挺舍不得32班的,咱们班多温馨啊。”

  “我也是。”

  他笑了,冲我摆摆手。

  我一个人骑向家的方向。

  夜晚很热闹,仿佛到了夜晚夏天才真正开始。

  坐在路边大排档喝酒的兄弟吼出划拳声,酒瓶咣咣碰撞,我骑在自行车上瞄到烤肉架上的羊肉串冒着白烟,晚自习刚放学自行车的铃声不绝于耳,大家闹哄哄谈论白天班上的事情,还有路边的灯牌,眼花缭乱,给人灯红酒绿的堕落感…

  我穿过他们,穿过热闹的学校门口人群,穿过一个个红绿灯。

  到了寥寥无人的大路,夜晚才安静下来,这也是我突然平静下来的时刻。

  我喜欢骑自行车,我喜欢夏夜。

  我喜欢在夏夜骑自行车。

  间隔规律的路灯洒下圆锥形的光罩,我就在这些光罩中穿梭。晚风徐徐,温度适宜,我噌噌地蹬着轮子,尚且飘逸的刘海和蘑菇状头发被吹向两边,大街上寥寥数人,没人看我的大额头。

  我享受这样的时刻,这是我的独角戏。

  直到我到家。

  我住在姑姑家。

  忘了说,我家在这座城市下面的小乡镇。

  姑父不喜欢我,他总是冷着脸。

  我把钥匙一个齿一个齿地放进门孔,蹑手蹑脚地走进去放下书包去卫生间开始洗澡。尽力不弄出一点声音。

  林黛玉进贾府时的小心翼翼我体会的淋漓尽致,姑父规律的呼噜声让人安心,他们睡的很沉。

  我拿着毛巾走进自己的房间擦头发,终于松了口气。怪不得房价被炒的这么高,有点自己的小空间是多么幸福。

  然后把馒头拿出来,郑重其事地放进抽屉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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