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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五六 愿以身犯险


  雪凌之噎了噎,对于鸳鸯的冷漠拒绝他生不出什么不悦。

  把聚魂灯从寂木仙府拿出来,又因为聚魂灯遭到了整个江湖武林的追杀,又拿着聚魂灯复活了梦族……

  他这么轻轻巧巧的就来找鸳鸯借聚魂灯确实说不过去。

  然,聚魂灯是他唯一的希望。

  “只要你把聚魂灯借我一用,我可以答应你出的任何一个条件,不管是什么,就算让我去鬼族救温尧也可以。”鸳鸯这么在意温尧的生死,相信他说的这个条件应该能让鸳鸯松口吧。

  去鬼族救温尧,以雪凌之的能力也是非常冒险的。

  雪凌之把自己眉宇间的傲然藏了起来,他说这话时还挟带了平时从不轻易妥协的请求语气。

  把温尧从鬼族救出来,而自己把聚魂灯给他,这似乎也很划算。

  可是,聚魂灯……

  聚魂灯和陌御可以比吗?

  “雪凌之,你不必去鬼族救温尧。”

  雪凌之凝着眉,鸳鸯这意思是还想开出更高的条件。

  “行,只要你给我聚魂灯,我什么都愿意做。”等下,自己可是雪族少主,又是龙章玉资的,要是被鸳鸯趁人之危占了便宜怎么办。

  雪凌之抱了抱胳膊,又强调“有些事,还是不能做的……”

  鸳鸯黑线,这自傲的雪凌之都在想些什么?

  “聚魂灯可以给你,我也不会让你做什么,只是这聚魂灯用完了你必须还给我,我还要还给寂木仙府。”鸳鸯叹了口气。

  说到底,她心肠还是太软了。

  本来打算亲自去寂木仙府把风铃未完成的任务完成,也就是护送聚魂灯去寂木仙府,一来可以让风铃心无挂碍,而来也算是她给千浔一个交代。

  可是雪凌之这一档子事儿……也罢,聚魂灯在雪凌之手上应该比在她手上要安全一些,鬼族现在也没那个本事同时得罪所有仙府和所有异族吧。

  “你真的什么也不用我做。”雪凌之喜不自禁。

  鸳鸯点了点头,雪凌之在如何也算是她一个朋友,还有岚梦,岚梦当初还交她学过武,就这一点上,雪凌之这个忙,既然决定帮了就一定会帮了,而坑雪凌之一把,让雪凌之交换一个条件的事,鸳鸯从来就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。

  “你放心,你这么讲义气,那我也一定会把聚魂灯还给你。”雪凌之也许下誓言。

  他从来没有这样感激过鸳鸯。

  “这样就行了。”将空间袋给了雪凌之,鸳鸯又交待了话“聚魂灯既在你手上,那你万万不能让鬼族抢夺而去,不然,可能会天下大乱。”

  “还有,你最好给岚梦找一个亲人来,不然,聚魂灯恐也无法为你复活岚梦。”就算找了亲人,可那亲人又如何心甘情愿的舍了自己的生命去救岚梦。

  纵然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,可谁也没有义务为了谁而放弃自己性命啊。

  再说岚梦,又真的可以接受自己亲人付出生命的代价,就为自己换一个活命的机会吗?

  雪凌之也明显想到了这些点,可还是接过了鸳鸯手中的空间袋“你的提醒我知道,可无论如何也要为她一试。”

  就算复活岚梦失败了,他也尽力了。

  鸳鸯到底不忍雪凌之一副落寞样子,其实像雪凌之这种人,清高孤傲更适合他。可为了岚梦,他无怨无悔的付出,甚至付出了还不一定有结果,因这一点,鸳鸯觉得这个雪凌之其实也很值得同情。

  爱上谁不好,爱上有了心上人的岚梦,还爱的这么死心塌地。

  但也就这一点让鸳鸯很敬佩他。所以她这也是她甘愿帮雪凌之的原因。

  “你不去大凤国了,我也不去了。”雪凌之忽然说。

  鸳鸯点了点头,两人一起转身,朝去大凤国的方向背道而驰。

  雪凌之应该是要去大梁国找南宫篁,因为岚梦是南宫篁的贴身杀手,要说这世间谁最清楚岚梦的身份背景,恐怕就只有南宫篁一个人了吧。

  “那你是去鬼族?”雪凌之也问鸳鸯。

  经此一事,雪凌之忽然发现有个朋友真的很不错。

  “嗯,不知道温尧他……,对了,你可会解雪毒?”鸳鸯忽然想起雪毒的事,貌似雪凌之会解。

  “解雪毒,有些麻烦。”雪凌之沉思片刻,“但如果是温尧的话,那本少主就帮他一个忙好了。”

  鸳鸯微笑“多谢。”

  雪凌之不太喜欢鸳鸯说这种谢谢的话,要说谢,也应是他谢鸳鸯。

  聚魂灯事关重大,鸳鸯却什么也不求的借给自己,这份信任和心意,他都记住了。

  “可是你一个人去鬼族真的没问题吗?鬼族那些人诡计多端阴险毒辣,你去了不是羊入虎口?”

  “那你陪我去?”鸳鸯耸耸肩。

  “好啊,只是岚梦的事也刻不容缓,要不等我解决了岚梦的事再和你去鬼族救出温尧?”

  “跟你开玩笑的,温尧的事就是我的事,至于你那一堆破事,我瞅着都不可能一天两天办完,到时,你别给我添麻烦就好了。”

  “本少主哪有你说的那样没用。哼,到时你总要求着我去帮你的。”雪凌之又开始傲娇起来。

  鸳鸯和雪凌之毕竟不是一条路,两人同行没多久,就分道扬镳。

  几天之后,鸳鸯独自一人赶到了鬼族。

  似乎早就料定了鸳鸯的到来,离歌竟然亲自来接他进鬼族。

  鸳鸯心里打着鼓,突然庆幸自己把聚魂灯给了雪凌之,要是聚魂灯带在自己身上,可能离歌一定会用牵丝引控制她交出聚魂灯,然后杀了自己。

  而聚魂灯不在自己身上,下落也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,鬼族暂时还会因聚魂灯而不处置自己。

  鸳鸯来到的鬼族是之前温尧带她来过的那个地方。所以鸳鸯也不感到陌生。

  离歌与她并肩行走,一身黑色的衣袍冷酷的趁着他修长身形和俊美面庞。

  见鸳鸯低垂眉目一言不发,他忽然说话“进了鬼族,你要是还想竖着走出去就最好把聚魂灯拿出来,不然,温尧安危凶险,你也不可能活下来。”

  “只怕我给了你聚魂灯,你也不会让我活着出去。”

  这点鸳鸯还看不透吗?只是现在还不宜让离歌知道自己身上没用聚魂灯,不则,还没见到温尧,她就可能被赶出去或者直接给处理了。

  “你心里有数,就也应当明白,从你走进鬼族打算凭一己之力救温尧就应该有自知之明,你的命,贱如蝼蚁。”离歌忽然将抓住鸳鸯的手腕,把鸳鸯按在了长廊墙壁上。

  这话一出,就让鸳鸯气愤不已,毕竟也从没有人这样骂过她。

  可是离歌这样的行为反倒让鸳鸯冷静了一些,压制住心下的厌恶,鸳鸯撇过头不看离歌戾气泗溢的锋芒眸子,冷笑反击“我在怎么命贱如蝼蚁,你现在也杀不得。”

  话一落下,离歌就气脑的眯了眯眼睛,手中的力道深深的加重,鸳鸯都能听到手骨摩擦的声音,而手腕上传来的剧疼也不禁让她死死咬住牙关。

  鸳鸯忍着痛,一双秀眉揪的死紧,额头上也透出密密的冷汗。

  离歌死盯着鸳鸯痛苦的表情,蓦然觉得头一痛,手下的力道瞬间随着减轻,鸳鸯赶紧一挥手挣扎开离歌的禁锢,心下恨不得一脚踹死离歌以泄心头之恨。

  怕在跟着离歌一道走,会被离歌给整死,鸳鸯都顾不得手腕上的青紫肿疼,索性人先跑了再说。

  等她出了鬼族,要还有机会,一定要从离歌身上报回今日的羞辱之仇。

  离歌也死皱着眉,看鸳鸯落荒而逃的背影突然觉得心里快意。

  “今天就放过你,对了,你的那个温尧并不是囚禁在这里,而是在鬼族的另一个密地。你就算在怎么厌恶我,也不得不和我一起去鬼族,因为这个庄子里只有我才知道温尧到底在哪。”

  这个灵魂,他总有一天要把他从这具身体里赶出去。

  而他的话,相信鸳鸯也听见了。

  鸳鸯跑了一段路,背着墙呼了几口气。

  她之所以猜到离歌不会杀自己,就是因为以离歌那种阴翳的性格,如果要杀她,可能她一出现在鬼族门口就会动手要她的命,而不是半路上发疯了一样找她的麻烦,让她难堪。

  虽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,才让离歌忌讳着不敢现在就要她的命,而是要带她去鬼族,但这一次总归逃了。

  从打算来鬼族那刻起,她就知道这一路肯定会遭遇不测。

  做好了心里准备,所以鸳鸯也不觉得这有什么。

  总会过去的,等把温尧从鬼族救了出去,就再也不来这个阴沉沉的只有鬼才愿呆的地方。

  只是手腕处还是很痛,想到还要和离歌一起去另个地方寻温尧,她觉得满肚子气又上来了。

  离歌有必要这样对她吗?她记得他们之间虽然不怎么好,但是也没差到非要她死的地步啊。

  亏她刚认识离歌那会还以为离歌人畜无害,人美还心不坏,可现在才发现,自己那时根本就是是瞎了眼的……

  好在鸳鸯会些识些花花草草,采了些能治愈瘀伤的花草敷在手腕上,一夜过去,手也消了些肿,也不比之前痛的要断了那般。

  一早起来,离歌就来了。

  离歌信步从房外走了进来,看鸳鸯脸色不好的白眼看自己,心中乐了乐。

  看鸳鸯不开心,他就觉得心里爽快了。

  呵呵,当初温尧羞辱他的仇,因那个断袖弟弟在,他找不到机会对温尧羞辱回去,那就只能羞辱温尧心爱的人——鸳鸯。

  “昨晚上没睡好吧。”离歌边说话边坐凳上,看着桌子上一堆奇奇怪怪的花花草草,心下开始好奇。

  “我睡的很好。”离歌那样对鸳鸯,鸳鸯对离歌也没好气。

  纵使昨天晚上确实睡的不怎么好,可是在离歌这厮前,却不能太实诚的说实话。

  如果,她不开心能让他很开心,那么,他还是不开心吧……

  可离歌看鸳鸯气色就知道鸳鸯没睡好,心中暗笑笑,看鸳鸯的手腕消了些肿,眼睛沉成一滩死水。

  “你手上的伤?”

  “噢,不好意思,我昨晚个采了些花药,把它给治!好!了。”鸳鸯乐呵呵的绽开笑颜。

  小样儿,她就是要开心的让他开心不起来。

  离歌脸色果然黑了黑。

  鸳鸯心中得意,在桌子上的一堆花中摘下几朵,放在了嘴巴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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